2023年12月4日是我國第十個國家憲法日,也是我國現行憲法公布施行四十一周年。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穩(wěn)定性、長期性。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從出生到年老,從婚姻到職場,憲法都與我們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 維護憲法、運用憲法是我們每個公民的義務,讓我們一起行動起來,從學習憲法知識開始吧!
1、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指由憲法規(guī)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利益,是公民實施某一行為的可能性。作為國家根本大法,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對公民的各種權利一一加以規(guī)定。因此,憲法所確認的只能是一些基本的權利,即那些表明權利人在國家生活基本領域中所處的法律地位的權利。
2、為什么說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強制性和約束力。由于憲法所規(guī)定的內容是國家生活中帶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問題,是國家立法活動的基礎,因此,它在國家法律體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在:
(1)憲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據。憲法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至高無上的法律地位。憲法所確立的原則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礎和立法依據。
(2)憲法與法律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憲法第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睉椃ㄔ诜审w系中具有最高的權威,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內容和精神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相抵觸、相違背,否則,就會因違憲而無效。
(3)憲法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憲法第五條第四款規(guī)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yè)事業(yè)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span>
3、憲法的基本價值是什么?
憲法的基本價值是保障人權。憲法的根本目的和價值在于保障公民權力。其手段主要是設置與限定國家權力。國家機關不得行使憲法所未明確授予的權力。保障人權是憲法規(guī)定的出發(fā)點,這是因為:
(1)對于人權或公民基本權利作出明確規(guī)定,這是各國憲法的一項基本和主要內容。
(2)憲法關于國家機構及其他問題的規(guī)定,也是以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權為指導思想的。憲政就是對以人權為基本內容和體現保障人權基本精神的憲法的貫徹落實。
4、我國憲法的制定與一般法律有什么不同?
按照憲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才有權制定憲法和修改憲法,其他任何機關和組織都沒有這項權力。因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我國憲法也規(guī)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
(1)提議修改憲法的主體不同。憲法規(guī)定,有權提議修改憲法的主體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議案的主體則要寬泛得多。
(2)通過的人數不同。憲法規(guī)定,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通過。而一般法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
(3)公布的機關不同。憲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憲法的修改由誰公布。在實踐中,四部憲法和四個憲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國人大公布的。而依據憲法和立法法的規(guī)定,普通法律由國家主席公布。
5、我國憲法中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哪些特點?
我國現行憲法在總結前幾部憲法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作了較大調整,規(guī)定了符合我國實際的公民權利義務體系,其特點為:
(1)將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由原來的第三章提到第二章,放在了國家機構之前、總綱之后。這種前后位置的變化,突出了公民基本權利的重要性,反映了公民基本權利與國家機構之間的價值取向,亦即由國家機構管理人民改變?yōu)閲覚嗔碜杂谌嗣瘢瑸槿嗣穹铡?/span>
(2)公民基本權利的條款有所增加,內容更加充實具體。1954年憲法是14條,1975年憲法只有2條,1978年憲法為12條,而現行1982年憲法則增加到18條,而且內容更加充實、具體、明確。
(3)強調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我國憲法明確規(guī)定,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還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另外,還要求公民在行使權利和自由的時候,不得損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